規則類型: 公告
公告時間: 2014-05-13
尊敬的阿里巴巴會員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任何組織及個人均不得干擾無線電業務,不得擅自研制、生產和銷售無線電干擾器,否則相關管理機構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查封或沒收設備、沒收非法所得等處罰,情節嚴重的,并處罰款、吊銷營業執照等。
根據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相關政府部門要求,阿里巴巴已將手機信號放大器列為限售產品。若會員此前已發布該類信息,請在2014年5月19日前提供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進網許可證或者自行刪除相關產品信息,逾期未提供證明且未自行清理的,阿里巴巴將對該等信息進行刪除,并根據《阿里巴巴中國網站規則》的相關規定對您做出相應處罰。資質提交流程請參考: 如何提供限售產品的有效證明
特此公告!
阿里巴巴
2014年5月13日
規則類型: 規則百科
發布時間: 2013-11-13
如果您發布的產品,有相關證明表示您具備該類產品的合法經營權利(所需證明詳見《違禁信息發布處理規則》第二項第(五)條),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上傳:
(1)在線提交(推薦)
您可以將上述證明上傳到(我的阿里—我的應用—誠通檔案—資質證書)中,我們收到后將在1-2個工作日內處理;
注:
A、如果您在收到此郵件之前已將上述證明上傳到“資質證書”內,請致電客服熱線:4008001688,告訴工作人員,以便我們及時將您的證明備案。
B、普通會員在線提交之前,需要先通過認證:企業名稱認證、企業身份認證、企業實地認證(任選一種)。
(2)傳真提交
您可以將上述證明傳真到:0571-88157872-888(分機),證明上請注明您需要備案的會員登錄名,我們收到后將在1-2個工作日內處理。